离愁一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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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凯歌】纯真年代 下

圈地自萌,勿扰真人。
一不小心就成了没什么营养的流水账OTZ
上部 点我

*
跟王凯约饭不知不觉就变成家常。弄堂里的麻辣烫,三个一米八的高个儿钻进去,小店顿时拥挤,但没人介意。各自往碗里加了一大堆肉,袁丁还趁胡歌不注意给他碗里撒了一大把辣粉,胡歌呛得眼泪水都要喷薄而出,王凯赶忙给他递了纸巾,又替他要了杯白开水。 

袁丁说,“快放暑假了,我回武汉,你们呢?”

胡歌说,“我留这儿啊。”

袁丁笑得挺贼,“不跟我回武汉瞧瞧?”

胡歌说,“雅咩碟,你们那儿夏天热得跟火烤似的,我还是别了。”

王凯想了想,“进修班还有课,我也得留这儿。”

袁丁于是郑重其事地拉过王凯的手交给胡歌,“胡歌,我把我武汉兄弟的人就交给你了,你要替我照顾好他,别亏待人家。”

胡歌一把推开袁丁,骂他神经病,盖着王凯的手却没动。

王凯不动声色地挪开自己的手,对胡歌欠了欠身,“那就有劳胡大官人啦。”

胡歌脸一红,“老袁发毛病,凯哥你也跟着他疯!”

三个人乐呵呵地笑成一团,干杯。

*
说者无心,听者有意。袁丁回老家以后,胡歌就在思量到底怎么“照顾”王凯。想来想去,也没多大新意,就打电话给王凯说,“要不我带凯哥在几个景点转转吧?” 

王凯略低沉的声音通过电波传来,“好啊,我跟着你走啊。”

胡歌听他答应了,马上来劲,在纸上写写画画各种旅游线路,最后还是先带王凯去了上戏附近的石库门老房子。这天正巧有剧组在取景,两个人路过,被工作人员拦住呵斥,“里面正在拍戏呢!”外面的保姆车写了剧组名字,是当时很出名的制作,张爱玲的改编,胡歌和王凯相视一笑,知趣地走开。等离了有几十米远,两个人才悄悄咋舌,“你说,那谁谁谁和谁谁谁是不是就在里面啊!”

两个人绕道其他的花园洋房参观,胡歌的小学、中学都在这一带,介绍起来头头是道,以前吃过这条路上的香酥鸡,在那边的巷口拍过水浒卡。那感觉很奇异,周遭是连通过去的建筑,王凯眼前的胡歌也好像变成了个十来岁背着书包上学堂的小少爷。

“栀子花,白兰花,两分洋钿,买一朵。”

王凯回过神来,“你刚说什么?”

胡歌又用上海话说了一遍。王凯猜到了意思,掏了掏兜里,有个五毛硬币,就拿出来在胡歌眼前晃了晃,“五毛,够买一大把了吧,卖花姑娘?”

胡歌接过五毛,还带着王凯的体温,“花没有,就当我便宜收你今天的导游费了。”胡歌把五毛塞进自个儿的口袋里,得瑟地摆手,“好勒这位客官,一会儿带您体验摩登都市的气息。”

于是王凯懵头懵脑地被胡歌牵着坐上地铁一号线来到人民广场。中心喷泉一轮一轮地升腾,水气弥漫,小孩儿们拿着一包一包的鸟食等喂白鸽。王凯在新华书店搬书的空闲也会抽两本小说看看,对着广场上的白鸽,书中的片段在王凯的脑海里陡然活跃起来,“王安忆,《长恨歌》,虽然那里头鸽子都是停在屋顶上的。”

胡歌笑他,“你还挺有文化的啊。”

王凯不干了,“你竟然骂你凯哥没文化!”

胡歌欠揍地说,“我好歹是一在校大学生啊,敢问您现在高中毕业没?”

胡歌就敢跟熟人这么没大没小,王凯也不客气,搂过胡歌的脖子就是一阵猛掐,胡歌都快喘不上气了,忙指着远处的和平饭店说,“看看看,以前外滩最高的建筑,曾经的‘远东第一楼’,现在成这圈最矮的了。你听过那歌吗,‘城市的高度,它越变越快。有人出去,有人回来。’”

王凯看着胡歌,俨然一旅游形象大使的范儿,从容地拉着这大都会的家常,可也落寞。他鼻子一酸,不知该安慰什么,是该安慰眼前这个人,还是身处的这座城市。他还惦记着广场上那群白鸽,就指着那方向说,“我也想喂。”

真挚的眼神发光一般,闪得胡歌心里一跳一跳的,只好偏过头,整了整衣服,故作镇定地开口,“册那你几岁的人了,就不要跟小旁友一样了好伐。”然后不由分说拽过王凯的胳膊,搭公交走延安路隧道过了黄浦江,东方明珠和金茂大厦在陆家嘴鼎天相望。

胡歌说,“东方明珠,金茂大厦,钞票有限,挑一个上。”王凯东张西望,难以抉择,不过到底对电视有情结,就选了东方明珠。

两个人电梯坐到最顶上的明珠,俯瞰整个城市平铺在自己脚下。王凯上过黄鹤楼,也登过晴川阁,看汉江水在底下流过,想到的都是芳草萋萋白云悠悠。可从这儿看出去,川流不息的人群如蝼蚁般汲汲营营,不论是谁都辨不得眉目。

思及远方,思及前程,王凯一腔抱负,奈何长路漫漫,变数太多。他问胡歌,“陆毅演了《永不瞑目》之后红遍大街小巷,他是你嫡系师哥,你对将来就没点想法吗。”

胡歌说,“有啊,怎么没有。我老想着自己成了大明星,有了钱,就开一餐厅,自己做老板。”

王凯笑道,“开餐厅?什么菜系啊?川菜?”

胡歌“哼”了一声,“我开一看得着吃不着的饭馆干什么。我要开一洋气的,日式料理。”

王凯特别耿直,“日式料理?洋气?是东洋气吧!”

胡歌反问,“那你呢?进修班上完你准备怎么办?”

王凯有些踌躇,“考戏剧学校吧,中戏、上戏、北电,哪儿都行,只要要我我就去。”

胡歌笑他,“你要真来上戏,以后就是我的小师弟了。”

王凯只好说,“是是是,胡大师哥。我叫你胡老板还不行么。”

胡歌又突然认真起来,“凯哥,我其实挺佩服你的。”

王凯奇道,“为啥?”

胡歌说,“辞掉稳定的工作追求梦想,太有勇气了。我不知道换我能不能做到。”

王凯倒觉得没什么,“我这梦想还没追成呢,可还得努力,你别惹我伤春悲秋啊。这我要是真成了才能叫精彩,不然只能叫经历。”

胡歌搭过王凯的肩,“凯哥你这是要做哲学家啊。”

有举着旅游团旗子的阿姨们路过,纷纷跟自家的小孩称赞,“你们看这两个哥哥,感情好伐。”彼时的她们尚未意识到,其中一个将很快成名,又突遭变故,而另一个须蛰伏十年,熬过寒窗腊月。他们还只是两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,怀抱着对岁月的无尽畅想,在这城市的高处,遥望云端。

胡歌后来问王凯当时究竟看到了什么。

王凯说,“是梦最开始的样子。”

*
那曾经是胡歌生命里最生动的夏天。等王凯下了课,他们就在衡山路闲逛,行道边法国梧桐枝繁叶茂,酷热的天气被遮盖得七七八八。胡歌跟着王凯学会了抽烟,王凯跟着胡歌去了新天地。其实胡歌并不常去酒吧,但他爱借着昏暗的光线看王凯的眼睛炯炯有神。王凯很少点烈酒,瞄一遍菜单,最后总要一杯大都会应景。蔓越莓味,略有些甜,但他已开始适应这个城市的味道。胡歌爱点白色俄罗斯,奶咖伏特加,温润又危险,跟他的气质十足般配。 

于是两人漫步回衡山路的时候总带三分醉意,胡话也说得特别多。王凯说以前可爱看《圣斗士星矢》。胡歌附议“我也是我也是”,两手开始比划庐山升龙霸,嘴里振振有词。王凯说他最喜欢冰河的那招曙光女神的宽恕,特别酷炫。两个人争执究竟哪一招更厉害,互不相让,竟学动画里一招一式地较量起来,还纠正对方的姿势不标准。可没了特效,两人的动作显得都很滑稽。几个女孩子走过,笑他们没个正形,以为自己是侠客在拍武打片吗?

胡歌满不在乎,说他的女神就是雅典娜那样的,清纯,但是有智慧。他要保护他的女神。胡歌叨叨叨自己说个没完,又问王凯喜欢怎么样的女生。

王凯问道,“还记得黄金十二宫吗?”

“嗯,依稀还有印象。”

“沙加在佛光包围当中使出天舞宝轮,最后留了一具跪着的圣衣,还有眉心一点痣,特有意境。”

胡歌有点骄傲,“沙加,哦,那可是我大处女座啊。”

王凯说,“是啊,闭眼和睁眼的时候判若两人。”

胡歌被绕糊涂了,他明明问的是王凯喜欢的女生。

王凯没再说下去,反而另起话题,“我以前老觉得自己就是一辉,因为……有阿瞬需要好好保护。”

胡歌暗叹,有妹妹的人果然成熟啊。

结果王凯接着说,“所以我一定要染一回蓝发。”

胡歌又被绕晕了,搞不清到底是自己醉了还是王凯醉了。

 

*
从暮春到初秋,不过一个时节的交迭,等袁丁回校的时候就轮到他来嘲笑胡歌了,“当初谁还说我来着,现在到底是谁跟王凯好得跟穿同一条裤子似的!” 

胡歌不承认,“哪有!我们都好好地各穿各的裤子!”

袁丁大怒,“你还狡辩!比喻你明白吗胡大文青,比喻!也不看看你每次接到王凯电话就笑得像朵花儿似的,学校里谈恋爱的女同学也不过像你这样了。”

胡歌心下一凛,如梦初醒。他回想了一遍跟王凯在一起做过的事,荡马路、看电影、约吃饭,他跟袁丁一样都没少做。算恋爱吗?这根本不能算吧……单身的好兄弟相处难道不都这样吗?

袁丁看胡歌脸色凝重,担心自己玩笑是不是开重了,忙说,“我瞎掰的啊,你别当真。”

胡歌“嗯”了一声,“我没当真,就是听你那么一说,感觉确实有点邪乎。”

袁丁斜眼,“哪儿邪乎了?”

胡歌平时辞海滔天,打油诗都写得格外顺溜,这时候却词穷了,结巴着说,“就就……就看凯哥觉得他特……特帅!”

袁丁受不了了,掌风呼过去,“胡歌你能不能别那么肤浅!而且你不是一直觉得我最帅吗!”

胡歌搪塞完袁丁,还是把手机拿出来翻了一遍王凯的短信,都很正常,毫无异样。我们这就是纯正美好的兄弟情啊!

结果袁丁又嘲他了,“喂喂喂,对面的这位兄弟,你那笑容收一收、收一收,腻味不腻味啊!”

于是胡歌又吃不准了。

*
进修班总有结课的时候,王凯说还有一个礼拜就回武汉了。胡歌心里一直揣摩着袁丁说的那些话,又不敢直接问王凯,怕把原来好好的关系平白无故弄得尴尬,可他又想见王凯,把事情捋开分证清楚。在他还在丢硬币见还是不见,正面还是背面的时候,王凯约他出来见面,单独的。 

胡歌直觉有什么即将发生,可他又本能地想要逃避。于是他问,要不要叫上老袁。

那边很快回复,“要不先别。我下次再约他。”

胡歌犹疑了,他要的答案近在咫尺。从小到大,他虽然也有过叛逆期,但那都无伤大雅。这一次面对的则是真正的离经叛道。狂风暴雨,他并没有任何准备。手指还在键盘上来来去去,写了又删,删了又写,不期王凯又发来一条,“要不一起约也行,省我一顿请客钱。”

胡歌心里那根紧绷的筋被安抚了,也许从头至尾都是他多想呢,赶忙回,“哪能啊,凯哥要单独请我,我当然荣幸之至啊。”

地点还是新天地那家他们常去的酒吧,他们点了比平时多很多的酒。王凯一反常态地说了很多自己的事,家里的,将来的。那些话大多已模糊,胡歌只记得迷迷蒙蒙地灯光突然暗了。在一片漆黑里,胡歌感觉到了嘴唇上的温度,不过数秒的时间,还伴有其他人失措的惊叫。

灯光亮起来,有人推出了蛋糕,有人在附和唱生日歌。不知道这一暗一明的闹剧是谁为了谁安排的惊喜,可王凯眼里只有此刻胡歌惊诧的神色。那是一种不可置信,像被背叛了最深厚的信任。王凯低头喝了一口酒,连蔓越莓都是如此苦涩。

胡歌慌慌张张站起来,然后撒了一个足以让他铭记一生的谎,尽管这谎言在他脱口而出的时候如此自然,“凯哥,我有女朋友的。”

王凯早跟袁丁打听过,此时却根本无法戳穿他,只觉得盘桓了这么久的疑惑终于落到实处,像秋日里随风打着卷的落叶着了地。他努力保持镇静,用尽从进修班那儿学来的演技开口,“……嗯,其实我也有的。刚刚大概是喝太多,懵了……太久没见着女朋友了……”

这解释胡歌越听越是意难平,气得他落荒而逃。王凯瞥见胡歌落下的大衣,着急地结了账追出去。

“胡歌……胡歌!”王凯一路喊他名字追得吃力。

胡歌头也不回地往前走,听见王凯的声音越来越近,却还是放缓脚步。

秋天的夜色有些凉,胡歌站在风口瑟瑟发抖,心颤得厉害。

王凯走到他身后,温文地开口,“你的衣服,忘在酒吧了。”

胡歌倔强地不肯回头。

王凯叹了口气,也没强求,只把大衣展开,披在胡歌的身上,礼貌地抱了一下,“再见啦,你多保重,我下礼拜就走。”

胡歌裹紧衣服,向前走了两步,又停下,用很轻的声音,“凯……凯哥,你加油啊。”如同他们最初认识的时候他对他说的那样。

微风里似飘来一声回应,脚步声渐行渐远。

*
王凯离开上海的时候胡歌没送他,推说要给女朋友过生日去不了了。袁丁说,“你们这唱的是哪出啊,你什么时候有了女朋友我怎么不知道啊。”胡歌连忙赶他走,去去去去去。 

此后十二年间便再没见过。在逃避这件事上,一如那个兵荒马乱的晚上,他们有着绝佳的默契。

黄浦江边又矗立起了跟开瓶器似的环球金融中心,新天地不远处修葺了田子坊一副小清新的调调专蒙刚来的老外,连袁丁他都已经习惯改叫袁弘了。他忘了两个傻小子沿着衡山路法国梧桐来回走了一遍又一遍,他忘了被麻辣烫辣得舌头冒火的时候有人递给他一杯白开水,他忘了新天地那个酒吧里不知所谓又无疾而终的吻。

那是二零零二年,是属于他们的纯真年代。

十二年过去,他与王凯的眼神重新相遇。与梅长苏不同的是,他,胡歌,不知如何为他们的过去平反。记忆沦为情怀的表演,而他是一个尽职的演员。

 

END

恭喜hgg成为魔都旅游形象大使。
有个梗要说明一下,黄金十二宫的时候,是一辉抱着沙加一起自爆的。还有国配版的阿瞬是女声,所以kkw会自我代入一辉应该算合理吧……再加上kkw正好染过蓝发^_-
其实一开始想写冥王十二宫的沙加的,菩提树下的禅悟太美太仙,但是2002年,似乎那还没被引进,只好作罢QAQ

18 Jan 2016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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